查字网是免费的在线辞海新华字典查询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通知我们删除。
查字网为您提供包括汉字源流、汉字字源、字形演变等查询,收录词语超过40万条,提供汉语词组解释、反义词、近义词、汉字组词造句等内容。
欢迎您使用查字网汉字字源字典查询汉字流源、字源字义及字源演变,我们将继续丰富和完善字源网字典,以便为您提供更好地帮助和服务。
查字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1037243号
《字源》象形 像爵形……或在杯侧加鋬形,或在杯内或流内加短画以示酒液,或在爵侧加手形以示握爵之意
《漢多》象古代之溫酒器(容庚),亦作禮器。《左傳》杜預注以為是飲酒器。後引申為爵位的「爵」。
略說: 象古代之溫酒器(容庚),亦作禮器。《左傳》杜預注以為是飲酒器。後引申為爵位的「爵」。
42 字
詳解: 甲骨文與早期金文皆象爵形,上有柱,前有流,後有鋬,下有三足。字或從「又」,象以手持爵。「爵」是古代之溫酒器(容庚),亦作禮器。《左傳》杜預注以為是飲酒器。後引申為爵位的「爵」。西周中後期出現自名為爵的白公父勺(爵),器形似勺,與商、西周早期不同,因此現多以勺稱之。但其銘文自稱為「爵」,馬承源主編的《中國青銅器》稱之為「罐形圓足平鋬式」的爵,按「爵」、「勺」可能是通假關係。西周中期以後,「爵」字雖亦能看出上部柱形,但下部逐漸訛變,後來「爵」字左下方多訛作「鬯」。《說文》:「爵,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飲。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按許慎以中有「鬯」酒來分析字形,乃從小篆字形立說,並不符合古文字字形(季旭昇)。
甲骨文「爵」用作本義,指酒器,如《合集》24506:「其爵用。」另「爵」又可用作祭名,《合集》22184:「爵于祖丁」,即指對祖丁進行爵祭。「爵」又可用作人名和地名。
金文「爵」用作本義,指酒器,史獸鼎:「賜豕鼎一、爵一」,「爵」為所賜器物之一。
「爵」字從酒具禮器引申為爵位之「爵」,《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受爵」,「爵」用作爵位。戰國竹簡「雀」通假作「爵」,郭店竹簡〈緇衣〉簡28:「古(故)上不可以埶(褻)坓(刑)而輕雀(爵)」,全句指因此為政者不可過度依賴刑罰,也不可輕易予人爵位。《上博竹書一.緇衣》把「雀」字寫作從「斗」,「少」聲,同樣讀為「爵」(馮勝君)。
另傳世古書中「爵」可通假作「雀」,《孟子.離婁上》:「為叢敺爵者,鸇也。」朱熹集注:「爵,與雀同。」全句指替森林把鳥雀趕來的是吃鳥雀的鷂鷹(楊伯峻)。686 字相關漢字: 又,勺,鬯,雀,斗,少
商-甲骨
賓組
商-甲骨
黃組
商-金
商
周-金
西周早期
周-金
西周中期
秦-簡
睡虎地
漢-簡
張家山
漢-石
熹平石經
唐-石
開成石經
宋-印
廣韻
宋-印
增韻
宋-篆
汗簡
宋-篆
古文四聲韻
宋-篆
集篆古文韻海
宋-楷
古文四聲韻
明-印
洪武正韻
清-印
康熙字典
漢-隸
三國-隸
三國-草
皇象(傳)
曹魏-行
鐘繇
晉-草
索靖
隋-楷
智永
隋-草
智永
唐-篆
李陽冰
唐-楷
顏真卿
唐-行
顏真卿
唐-草
懷素
宋-草
趙佶
宋-草
趙構
元-篆
吳叡
元-隸
趙孟頫
元-楷
趙孟頫
元-草
趙孟頫
明-楷
王寵
清-篆
吳大澂
清-篆
黃士陵
清-篆
徐三庚
清-隸
王澍
清-楷
張裕釗
清-草
歸莊
南北朝-楷
jue2古代酒器,青铜制,有流、鋬、两柱、三足,用以盛酒和温酒,盛行于商代和周初
jue2代指酒
jue2量词 用于酒的计量单位
jue2舀酒器,竹筒制,有长柄
jue2爵位
jue2授予爵位
jue2通=雀(que4) 鸟雀雀
jue2姓
【巳集中】【爪字部】
〔古文〕𥥼𩰧𣡫𠙘【唐韻】卽略切【集韻】【韻會】【正韻】卽約切,𠀤音雀。
【說文】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飮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
【字彙】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以示儆焉。
【埤雅】一升曰爵。亦取其鳴節,以戒荒淫。
【詩·小雅】發彼有的,以祈爾爵,又酌彼康爵。鄭箋康虚也。又《禮記·投壷》正爵旣行,請立馬。又【儀禮·鄕飮酒禮】揖讓如初,升乃羞無算爵。
又【玉篇】竹器,所以酌酒也。
又【集韻】爵位也。
【廣韻】封也。殷爵三等。周爵五等。三等法三光也。五等法五行也。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馭羣臣,一曰爵。
【註】爵謂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
【疏】以德詔爵以賢乃受爵也。
又【埤雅】大夫以上與燕賞。然後賜爵,以章有德,故謂命秩爲爵祿爵位。
【書·武成】列爵惟五。
【傳】公侯伯子男也。
又【廣韻】爵,量也。量其職,盡其才也。
又官名。
【前漢·汲黯傳】爲主爵都尉。
又鳥名。
【孟子】爲叢敺爵者鸇也。
【疏】鸇能食鳥雀。
又叶資昔切,音卽。
【陸機·贈顧驃騎詩】淸塵旣彰,朝虛好爵,敬子侯度,愼徽百辟。
又叶子結切,音節。
【蘇軾·補龍山文】宰夫揚觶,兕觥舉罰,請歌相䑕,以侑此爵。
【註】罰,房穴反。
【玉篇】本作𩰥。
【箋】康,虛也。又【禮·投壷】正爵旣行,請立馬。又【射義】發彼爾的以祈爾爵。〕 謹按發彼有的亦係引小雅賓筵,詩應在酌彼康爵之上,射義亦屬引詩,應以詩爲主。謹改爲詩小雅發彼有的,以祈爾爵,又酌彼康爵。鄭箋康虚也。又禮記投壷正爵旣行,請立馬。〔【蘇軾·補龍山文】宰夫揚觶,兕觥舉罰,請歌相鼠,以侑此爵。
【註】罰,房六反。〕 謹照原文房六反改房穴反。 說文(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