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信访制度热度:26

词语信访制度拆分为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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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 [xìn]2. 信 [shēn]信 [xìn]诚实,不欺骗:~用。~守。~物。~货。~誓旦旦。不怀疑,认为可靠:~任。~托。~心。~念。崇奉:~仰。~徒。消息:~息。杳无音~。函件:~件。~笺。~鸽。~访。随便,放任:~手(随手)……

访

访字的拼音、笔画、偏旁部首、笔顺、繁体字,访字字源来历,访字演变

向人询问,调查:~求(探访寻求)。~员(记者)。搜奇~古。探问,看望:~视。~问。~晤(探访会晤)。探亲~友。……

制字的拼音、笔画、偏旁部首、笔顺、繁体字,制字字源来历,制字演变

规定:因地~宜。~定。~式。~宪。限定,约束,管束:~止。~裁。专~。~约。抵~。节~。~动。~海权。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公有~。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钱(中国明、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服。古代帝王的命令:~诰。古代父母死亡守丧;守~……

度字的拼音、笔画、偏旁部首、笔顺、繁体字,度字字源来历,度字演变

1. 度 [dù]2. 度 [duó]度 [dù]计算长短的器具或单位:尺~。刻~。~量衡。事物所达到的境界:程~。高~。风~。分角的单位,一圆周角分为360度:角~。依照计算的一定标准划分的单位:温~。湿~。经~。纬~。浓~。电能的单位,……

 

查询词语:信访制度

汉语拼音:xìn fǎng zhì dù

词语信访制度基本解释

信访制度,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信访制度由古代的直诉制度演变而来。2013年,中国信访制度正在进行重大变革,即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有关部门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2014年2月,中央要求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增强办理透明度。

词语信访制度在线造句

  1. 鉴于中国薄弱的司法体系,中国共产党将信访制度视为一道重要的安全阀。

  2. 然而我们的信访制度却没有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3. 信访制度是中国公民实现利益表达、民主监督与权利救济的一项特色政治制度设计。

  4. 可是,由于信访制度自身存在的种种缺陷,缺乏权威性和约束力,经常处于被动状态。

  5. 董必武有关司法监督的思想,内涵丰富,包括公开审判、信访制度、司法权威等内容。

  6. 针对信访制度实际运行中的矛盾,理论界有着两大不同观点。

  7. 另一种主张完善信访制度,强化信访权威。

  8.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访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

  9. 因此,保障信访权的行使是建设和完善信访制度的应有之义。

  10. 信访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所创造的一种特殊的权力救济方式,长期以来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11. 信访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所创建的一种法律传统,行政信访是其核心组成部分。

  12. 第四部分是信访制度中委托代理不足的近况及其理由浅析浅析。

  13. 在现阶段,作为权利表达的信访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不容置疑的。

  14. 直至今天,对于弱势群体,信访制度仍然被他们看成实现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

  15. 寻求公正:中国的信访制度瘫痪了吗?。

  16. 人民信访制度的现代重构

  17. 同时,信访制度也是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18. 当然,随着现代法治社会的真正构建,信访制度或许也将完成其应尽的历史使命。

  19. 尽管如此,为了完善信访制度,仍有必要借鉴监察专员制度的有益经验。

  20.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信访制度日益彰显出制度缺陷。

  21. 作为国家机器中的一种权力技术装置,信访制度曾经完成了国家许多阶段性的控制任务。

  22. 信访制度在解决社会纠纷中的困境与完善

  23. 信访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探讨

  24. 理性求解中国信访制度的困境及其改革出路

  25. 权力重组与转型期信访制度改革

  26. 信访;信访制度;委托代理理论;研究;

  27. 当代中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8. 我国信访制度初探

  29. 信访制度改革的若干思考

  30. 我国信访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

  31. 和谐社会视野中的信访制度

  32. 信访制度改革新思路

  33. 我国行政信访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词语信访制度百科解释:

信访历史资料

在我们今天发生的信访中还能看到古代直诉制度的遗迹。更有学者认为,今日信访制度是从古代的信访制度———直诉制度演变而来。

信访制度特点介绍

①主体的多方性,包括:被信访人、信访受理人、信访人。

②内容的复杂性,信访内容涉及面宽,除信访人反映的土地、腐败、城建、劳动人事、民政、政法等问题外,凡是生活中发生的涉及政治权力运行和政府职能行使的问题都可以信访。由于信访内容涉及多方利益和广泛的社会关系,从而形成了信访制度内容的复杂性。

③形式的灵活性,除了传统的书信和走访形式以外,信访的基本形式也在不断增多,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都可以作为信访的形式。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政府办公网信息化建设,信访的渠道在不断增多,通过部门领导公布的微博、QQ等信息化手段来反映问题,可以做到信访足不出户。

④运行的程序性,信访制度运行的程序是指信访的方式、步骤、路径。程序性是指这些方式、步骤、路径由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具有相对确定性,而不能是一种无序的状态。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审批、回复期限、督办审查、答复上访人的方式方法等均有相应的规定,各信访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案件的终结也有相应的规定。信访讲求程序性就是要以最小的运行成本换取最大的成效。

信访制度功能

①民主性和政治性

信访制度我国国情的具体体现之一,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来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也是法律所赋予权利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同时信访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尤其是国家法律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国家更应该注重人民通过信访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也是普通老百姓参与政治的一种方式。

②维权性和补救性

在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安定的情况下,信访是人民群众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人民群众权益受到损害和遭遇不公待遇等情况下,寻求维权和补救的手段。通过信访这种方式,损害的利益和不公待遇得到恢复或有效处理,因此可以说信访具有维权性和补救性。

③监督性

监督是对某一特定事项或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过程,来达到预定的目标,信访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监督效果。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控诉情况反映到国家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受理后,来把情况反馈给相应部门,对相应的机关施压,起到督促作用。

信访制度发展阶段

中国现代信访制度的建立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并逐渐呈现出法制化的趋势。主要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末)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注重倾听民声民愿,把信访看成是党和政府加强与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这一时期是信访制度的雏形时期,其主要内容:

1951年6月当时的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份关于信访工作的文件,文件中明确强调,各级政府应为人民群众做主,要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服务,做好与人民相关的事情,鼓励人民群众积极监督政府的工作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反映情况。1957年11月国务院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指出各级领导要亲自接待、阅批人民来信来访制度。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至90年代初)

《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制定开创了信访制度新时期,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后,“文革”遗留问题被突击性解决,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逐渐恢复正常,针对这一情况,1982年2月国家及时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通过了《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和《当前信访工作的形势和今后的任务》,这也标志着我国信访制度逐渐走上了正规化道路,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条例(草案)》共六章二十一条,为信访机构设置、信访工作人员的配置、办理信访事项的原则和方法提供了依据,省市级以下(包括省市级)党委和政府可以联合设立信访工作机构,也可以分别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各大部委及县级企事业单位可以设立信访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信访干部”。《条例(草案)》还规定信访工作要遵循“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着落、有结果”的原则,对于涉及到几个部门、情况又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应由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办理。处理意见不统一的,原则上由党委和政府出面主持,会商办理,并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 )

为了适应新信访形势的需要,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1995年10月28日,是信访工作标志性的日子,国家颁布了《信访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信访行政法规。《信访条例》的出台是对建国以来信访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的一次全面总结和肯定,是国家在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方面做出的重要努力和尝试。从《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到《国务院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到《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到国务院《信访条例》,信访制度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边实践探索、边向法治轨道靠近的过程,国家将致力于建立一套系统而权威的规范信访活动的法律制度,将信访逐步推向法治化。

信访制度代表建议

2014年1月8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当前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的意愿仍很强烈,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2014年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怀化市长李晖向大会建议,加强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快启动信访立法,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厘清信访制度与其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边界。

李晖介绍,信访工作主要依据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来开展。《信访条例》只是一部行政法规,在法律体系中地位和等级较低,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信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现行信访工作法规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的情况逐步显现,特别是信访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比较零散,不便于执行和规范工作。

信访制度制度改革

始于2005年的信访排名制度,因为与地方党政领导升迁直接挂钩,造成地方信访压力很大,被指导致各地信访部门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截访”,甚至雇佣“黑保安”,设置“黑监狱”,发生恶性事件。取而代之的是,中央与地方之间建立点对点的通报机制,完善信访约谈制度,帮助地方反省问题,研究对策,督促落实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确保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一位西部省份信访局副局长证实,国家取消信访排名通报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取消排名确实减轻了工作压力。”该副局长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该省已经取消省级对地市级的“信访排名”,“让各个地方有更多的精力去处理发生在当地的信访案件,而不是把精力用在去搞公关、抹数字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