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信用证热度:19

词语信用证拆分为汉字:

信字的拼音、笔画、偏旁部首、笔顺、繁体字,信字字源来历,信字演变

1. 信 [xìn]2. 信 [shēn]信 [xìn]诚实,不欺骗:~用。~守。~物。~货。~誓旦旦。不怀疑,认为可靠:~任。~托。~心。~念。崇奉:~仰。~徒。消息:~息。杳无音~。函件:~件。~笺。~鸽。~访。随便,放任:~手(随手)……

用字的拼音、笔画、偏旁部首、笔顺、繁体字,用字字源来历,用字演变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心。~兵。~武。可供使用的:~品。~具。进饭食的婉辞:~饭。花费的钱财:费~。~项。~资。物质使用的效果:功~。有~之才。需要(多为否定):不~多说。因此:~此。……

证字的拼音、笔画、偏旁部首、笔顺、繁体字,证字字源来历,证字演变

用人物、事实来表明或断定:~明。保~。~实。作~。对~。论~。人~。物~。凭据,帮助断定事理的东西:~据。凭~。~书。出入~。~章。有诗为~。~券。……

 

查询词语:信用证

汉语拼音:xìn yòng zhèng

词语信用证基本解释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词语信用证在线造句

  1. 是用信用证还是用现金付款?

  2. 如果信用证有效期较长的话,我们就会有时间把事情彻底弄清楚。

  3. 转让信用证可由第一受益转让给多个第二受益人,到此为止。

  4. 由于我们之间没有代理关系,发给我们的相关信用证须经过第三家银行确认。

  5. 付款前提,在你方定货后一个礼拜内开立以我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打消的信用证

  6. 从那一刻开始,我们签定合同,多少次你需要把信用证,卖方银行吗?

  7. 就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

  8. 但是,当信用证规定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曾减幅度则不适用。

  9. 因此,第二受益人不得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其后的第三受益人。

  10. 贵方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的用于支付标题所示订单的第NW—4512不可撤销信用证已收到,谢谢。

  11. 今天我公司按指示在交易银行开设可以让渡的信用证

  12. 许多美国人生活在信用证,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是衡量他们可以借多少钱,而不是他们能赚多少钱。

  13. 信用证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别探讨了各方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14. 信用证不应要求交来空运单据多于一张正本。

  15. 保兑行意指应开证行的授权或请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16. 买方对买卖合同的抗辩与银行无关,并不能影响银行在信用证项下的责任。

  17. 但是,如同跟单信用证的开证人一样,担保人仅仅处理单据,而不考察事实上是否发生了违约。

  18. 你也知道信用证成本较高,你方能否接受即期汇票,我方下不为例。

  19.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授受表明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作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

  20. 由于信用证两天内就要到期,来不及写信要求做出更详细的说明。

  21. 可以用第一受益人的名称替换原信用证中申请人的名称。

  22. 当然可以。在伦敦有好几家银行都可以开立人民币信用证

  23. 信用证常常用来在装运货物之前向卖方提供资金。

  24. 你就当作有信用证一样,向我开汇票,这对你来说区别不大,但是对我关系可大了。

  25. 这是为答复别人的一个邮件,内容如下:谢谢贵司为我们开信用证,开证完成后麻烦回一个副本给我。

  26. 银行发放的保证客户的票据可以兑现的凭证;用银行的信用证代替客户的信用证

  27. 你方信用证必须在装货前一个月开出,否则我们将赶不上船。

  28. 开证行意指应申请人要求或代表其自身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29. 自发出信用证修改书之时起,开证行就不可撤销地受本行发出的修改的约束。

  30. 该可循环的信用证为通知循环,每通知一次,自动循环三个批次。

  31. 信用证授权你公司于发货后按发票金额向伦敦行开立60天期票。

  32. 可以有效使用信用证的银行所在的地点是提示单据的地点。

  33. 信用证是银行对销售商品者已装运订购的出口货物承担付款保证的信用工具。

  34. 对任何银行均为有效的信用证项下单据提示的地点是任何银行所在的地点。

  35. 你是说我可以在伦敦或者波恩的银行开立日元信用证吗?

  36. 因此,银行的义务仅受信用证条款约束,而与买卖合同无关。

  37. 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注明将要或可能发生转运的空运单据仍可接受。

  38. 保兑行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39. 如果提交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条款,银行有责任偿付款项。

  40. 信用证规定的每一种单据须至少提交一份正本。

  41. 信用证的特殊条件之一规定:“所有更正必须由有关单据的出具人证实。”

  42. 由于你方未能在及时开立信用证,我们很遗憾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装船。

  43. 显然,信用证明确说明货物海运或空运(这里强调的是“或”)。

  44. 保兑行意指应开证行的授权或请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保兑行

  45. 我行保证及时对所有根据本信用证开具、并与其条款相符的汇票兑付

  46. 付款方式是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随附全套装船单据的即期汇票支付。

  47. 如果发生需要修改或扩充信用证的情况,提出的一方必须承担有关银行的费用。

  48. 信用证的法律渊源、法律性质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是信用证法律关系中的基础。

  49. 装运只有在收到指定运输船名和装运日期的信用证修改书后方能实施。

  50. 开证行意指应申请人要求或代表其自身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开证行

  51. 信用证汇票金额应为所提交发票面值的97%。

  52. 指应开证行的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通知行

  53. 信用证项下总金额,于每次议付后自动循环。

  54. 所有单据都需要引用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开证行名称。

  55. 信用证号码及日期和我们的银行名必须体现在所有单据上(如果有要求)*

  56. 买方在开给卖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57. 汇票的金额应该在信用证的背面记载,并必须在寄送单上提及此事。

  58. 不可撤消的,保兑的,可转移的,可分割的,指定付款行的信用证

  59. 商业发票上的货物、服务及履约行为的描述应该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一致。

  60. 就希瑟的情况来说,厂家告知她会回收窗帘并开具信用证

  61. 请注意有关信用证已通过伦敦银行开出,我们等待你方及时交货。

  62. 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本文档将不予考虑,如果它特别声明货物将转船。

  63. 每次支付的数量应由指定银行在信用证背面注明!

  64. 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65. 你方信用证必须在装货前一个月开出,否则我们将。

  66. 备用信用证作为美国金融创新的产物也把自己的范围扩展到了工程的担保的领域。

  67. 信用证可经另一家银行(“通知行”)通知受益人,但通知行无须承担付款承诺之责任。

  68. 信用证的条款,具体要求,甚至文字措辞都要在所提示的单据中体现出来。

  69. 只有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可转让”时,信用证方可转让。

  70. 请通知银行修改信用证第123号使之成为可以转船。

  71. 即使信用证中的条款要求提交租船合约,银行也将对该租船合约不予审核。

  72. 货物运到买方后,卖方向银行出具信用证,并接收事先商定白勺款项。

  73. 但不能将其作用绝对化,对它的使用不能过滥,否则会动摇信用证制度的根本。

  74. 作为出口商(卖家),你可能会希望通过境内银行对境外签发的信用证作个保兑,以确保对境外买家货款的回收。

  75. 信用证独立于基础交易,即使信用证对该基础交易作了明确的援引。

  76.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受理跟单信用证时,有必要严格地遵守这些条款和规则。

  77. 单据的出单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开立日期,但不得迟于信用证规定的提示日期。

  78. 而今既然我们彼此已经很了解,没有必要继续通过第三家银行开出信用证而加大业务成本。

  79. 你方可以放心,在我们收到信用证后将立即发运。

  80. 单据必须在运输单据开立之后21天内提交,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

词语信用证百科解释:

信用证名词解释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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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以CIF价格为例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 (《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三原则:

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

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

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信用证特点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种类

  1. 有据而分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

    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①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此处的单据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如海运提单等),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

    ②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Clean Draft)付款的信用证。银行凭光票信用证付款,也可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

    在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中,绝大部分使用跟单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①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②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 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未注明是否可撤销, 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最新的《UCP600》规定银行不可开立可撤销信用证!(注:常用的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为依据,可以分为:

    ①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②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Sight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Usance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条款。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

    ①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不可转让信用证。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6)红条款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可让开证行在收到单证之后,向卖家提前预付一部分款项。这种信用证常用于制造业。

  2. 依证作用来分

    (1)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

    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额的具体做法有:

    ①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②被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③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2)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

    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3)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

    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办法来沟通贸易。原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应高于对背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对背信用证的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的规定。

    (4)预支信用证/打包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Packing credit)

    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据交到后,付款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5)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

    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Commercial paper credit)、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 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它是银行信用,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人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权利义务

  1. 开证人

    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

    义务:根据合同开证;向银行交付比例押金;及时付款赎单

    权利:验、退赎单;验、退货(均以信用证为依据)

    说明:开证申请书有两部分即对开证行的开证申请和对开证行的声明和保证;申明赎单付款前货物所有权归银行;开证行及其代理行只负单据表面是否合格之责;开证行对单据传递中的差错不负责;对“不可抗力”不负责;保证到期付款赎单;保证支付各项费用;开证行有权随时追加押金;有权决定货物代办保险和增加保险级别而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

  2. 受益人

    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备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付;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不符时应执行开证行改单指示并仍在信用证规定期限交单。

    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撤消合同并拒绝信用证;交单后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付款;收款前若开证申请人破产可停止货物装运并自行处理;若开证行倒闭时信用证还未使用可要求开证申请人另开。

  3. 开证行

    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单据;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处理单、货;货不足款可向开证申请人追索余额。

  4. 通知行

    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是出口地所在银行。

    需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转递行只负责照转。

  5. 议付银行

    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和受益人的请求,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又称购票行、押汇行和贴现行;一般就是通知行;有限定议付和自由议付)。

    义务:严格审单;垫付或贴现跟单汇票;背批信用证;

    权利:可议付也可不议付;议付后可处理(货运)单据;议付后开证行倒闭或借口拒付可向受益人追回垫款。

  6. 付款银行

    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

    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持有人追索。

  7. 保兑行

    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己名义保证的银行。

    加批“保证兑付”;不可撤消的确定承诺;独立对信用证负责,凭单付款;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若开证行拒付或倒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追索。

  8. 承兑行

    指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亦是付款行。

  9. 偿付行

    指受开证行在信用证上的委托,代开证行向议付行或付款行清偿垫款的银行(又称清算行)。

    只付款不审单;只管偿付不管退款;不偿付时开证行偿付。

信用证运作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