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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 是二分之一。《说文》: “半,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为物大,可以分也。” 金文和小篆的 “半”字,都是在牛字上边加一 “八”字。“八”字甲骨文、金文、小篆字形相同,都是一撇一捺,左右分开的形状,是“分”字的初文。 “牛”字甲骨文写作 “”或“” , 前者是牛的全形,后者是牛头正面的 “简笔” 。 金文写作 “” ; 小篆写作 “” 。 由 “八”与 “牛” 组成的 “半” ,正是表示将牛从中分开的会意字。后加 “刀” 作“判” ,仍是用刀分开,引申为分辨,评判。《说文》: “判,分也。” 隶书分别写作“、 ” 。
与“半、判”字义相近的小篆还有“叛”字。《说文》: “叛,半也。”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
区别,分辨,断定:~明。~辨。~据。~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断。
分开,截然不同:~然。~若两人。~若鸿沟。
评定:裁~。谈~。~卷子。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词。~决。~案。
古代官名:通~。~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动〉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同本义 [divide]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判决 [judge;sentence;condemn]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判词(判决的文词);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判有罪;判无罪
区别;分辨 [distinguish]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宋· 苏洵《六国论》
又如:判别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裁定 [decide]。如:公判;评判(判定胜负或优劣);判事(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判个死日(预知死期。判:断定);判命(判定人的命运;拼命);判析(裁决)
[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mark]
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三国演义》
又如:判卷子;判阅(批阅)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call]。如:判发球出界;判跑垒员安全进垒
通“拚”。舍弃 [forsake]
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
〈名〉
半 [half]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判决狱讼的官 [judge;justice]。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裁决诉讼的文书 [court verdict]。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
判案 pàn àn
[decide a case]∶判决案件
判别 pàn bié
[differentiate]∶根据不同点加以区分;辨别是非
判别颜色相同但龄期不同的熔岩流
判处 pàn chǔ
[sentence] 法庭依照法律对触犯刑律者的审理和裁决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判词 pàn cí
[court verdict]∶判决书的旧称
判定 pàn dìng
[judge;decide;determine] 判别断定;裁定
判读 pàn dú
[determine] 判断视觉符号所包含的信息
卫星照片判读
判断 pàn duàn
判断 pàn duàn
判断力 pàn duàn lì
[understanding;judgment] 分析决断的能力
判官 pàn guān
[official] 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
坐谪兴国州判官。-- 清. 张廷玉《明史.海瑞传》
判据 pàn jù
[criterion] 判断的根据
没有判据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判决 pàn jué
[court decision;judgment]
判决书 pàn jué shū
[court verdict;written judgment] 法院根据判决完成的文书
判例 pàn lì
[legal precedent] 某些国家经有权机关确认,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加以援用的判决
判明 pàn míng
[distinguish;ascertain] 分辨清楚;弄明白
判明是非
判然 pàn rán
[markedly different] 形容差别特别分明
他的脾气和以前判然不同
判若黑白 pàn ruò hēi bái
[the difference is as between the black and the white] 像黑的与白的那样明显区分。形容界限分明
夫文之高下雅俗,判若黑白。--清. 方望溪《书祭裴太常文后》
判若鸿沟 pàn ruò hóng gōu
判:区别;鸿沟:古代运河,在今河南省,秦末是楚汉分界的一条河,比喻事物的界线。形容界限很清楚,区别很明显。
判若两人 pàn ruò liǎng rén
形容某人前后的言行明显不一致,像两个人一样。
判若水火 pàn ruò shuǐ huǒ
判:区别。比喻两者显然相反,互不相容。
判若云泥 pàn ruò yún ní
高低差别就象天上的云彩和地下的泥土那样悬殊。
判刑 pàn xíng
[sentence] 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分
判罪 pàn zuì
[convict] 法院根据法律给犯罪的人定罪
【子集下】【刀字部】
区别,分辨,断定:~明。~辨。~据。~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断。
分开,截然不同:~然。~若两人。~若鸿沟。
评定:裁~。谈~。~卷子。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词。~决。~案。
古代官名:通~。~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普半切,音泮。
【說文】分也。从刀,半聲。
【玉篇】分散也。又【增韻】半也。
【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
【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又【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又【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
【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又斷也。
【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又【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又通作牉。
【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
【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又通作泮。
【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普半切】-【卷四】
【原文】分也。从刀半聲。
媒氏掌萬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注。判、半分而合者。
形聲包㑹意。普半切。十四部。